如果员工举报公司不交社保,让你补缴,怎么办?
社保法律上是强制缴纳的,只要员工举报,拿着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,比如工资流水,合同,企业几乎没有抗辩的空间
而且社保补缴不适用劳动争议的一年诉讼时效限制,也就是说,即使员工要求补缴的是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的社保,只要证据充分,就得补缴,唯一的就是公司已经注销或破产,就不用补了
但是这里要注意
第一,社保费用是公司承担一部分,员工承担一部分,补缴的时候,员工将个人部分交给公司后,由公司统一缴纳
第二,很多老板说,我跟员工签了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,有没有效
员工觉得交社保不划算,还不如直接拿现金,让我给他折现,这个合同在劳动社保法中确实是无效的,但是,在民事合同中是有效的
因为这个是员工自愿放弃的,虽然他可以举报让你补缴社保,但是,不能对其他的损失提出赔偿,另外,因为员工不交,我们给员工是有一个社保补偿的,比如500块钱,如果以后员工举报让补交社保,那这个500块钱的补贴,是要退给公司的,肯定是不能既拿补偿又享受社保待遇的,这个相关司法解释上,也是有明确规定的。